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網站公示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
北京銀太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因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fā)票”等問題,被處以追繳稅款0.88萬元的行政處理、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顯示,經原北京市順義區(qū)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檢查,發(fā)現北京銀太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非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發(fā)票1份,金額8.78萬元,稅額1.49萬元;
2、其他涉稅違法問題,涉及稅款0.88萬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北京市稅務局對該公司處以追繳稅款0.88萬元的行政處理、處以罰款5.0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