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出發(fā)電〔2023〕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報紙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
根據《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2022年度報紙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驗時間
2023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二、核驗重點
(一)重點核驗內容
1.報紙出版內容導向和質量情況。報紙出版單位是否始終堅持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首要任務,堅決捍衛(wèi)“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旗幟鮮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堅持團結穩(wěn)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鞏固壯大奮進新時代的主流思想輿論;是否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xiàn)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tǒng)一;是否刊發(fā)法律法規(guī)禁止刊載、存在導向問題、低俗庸俗媚俗、危害社會公德等不良和有害信息內容;是否存在編校質量、出版形式質量不合格,出版質量長期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等質量問題。
2.報紙出版基本條件和能力。報紙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職責;報紙出版單位及主管主辦單位資本結構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資本成分;報紙出版單位是否有健全的導向和質量管理規(guī)章制度,是否嚴格落實采編經營兩分開、“三審三校”等采編管理制度,是否能夠正常開展出版活動,是否存在經營惡化已資不抵債的情況;報紙出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并持有有效的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報紙出版單位及人員遵規(guī)守法情況。是否擅自變更業(yè)務范圍、主管主辦等許可事項;是否擅自設立駐地方機構;是否按規(guī)定及時繳送樣報;是否未備案休刊或休刊超過180天,一號多版及出賣、出租、轉讓刊號、版面、出版許可證;是否刊發(fā)違法違規(guī)廣告并被有關部門通報、處罰;從業(yè)人員是否存在擅自發(fā)布職務信息、違規(guī)設立職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賬號、違規(guī)申領新聞記者證、新聞敲詐和虛假新聞等嚴重違法違規(guī)問題。
4.報紙出版單位融媒體建設和管理情況。是否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報業(yè)新型主流媒體建設,是否積極構建融媒體傳播矩陣,是否建立適應融媒體生產傳播的一體化體制機制;是否對所屬報紙及新媒體實現(xiàn)網上網下統(tǒng)一導向要求、管理要求;所辦新媒體是否存在運營管理不規(guī)范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guī)問題。
(二)重點核驗單位
1.近兩年報紙名稱和業(yè)務范圍均發(fā)生變更的報紙出版單位。
2.停刊、休刊、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報紙出版單位。
3.存在違法違規(guī)問題、涉嫌違法違規(guī)有案在查或群眾反映存在內容導向錯誤、新聞敲詐、虛假新聞等問題的報紙出版單位。
4.近年來出版質量低下、編校差錯突出的報紙出版單位。
5.上一年度被列入年度核驗緩驗且尚在整改的報紙出版單位。
三、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負責本地區(qū)報紙的年度核驗工作,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軍隊系統(tǒng)報紙的年度核驗工作。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主管在京出版的報紙,由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核驗。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報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做好年度核驗工作。
國家新聞出版署負責統(tǒng)一組織部署和監(jiān)督指導全國報紙年度核驗工作。
四、核驗程序
(一)單位自查。各報紙出版單位對照本通知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撰寫年度自檢報告,在中國記者網登錄“2022年度報紙核驗系統(tǒng)”填報并打印《2022年度報紙核驗表》。
?。ǘ﹫笾鞴苤鬓k單位查驗。各報紙出版單位將年度自檢報告和《2022年度報紙核驗表》紙質材料提交主辦和主管單位,由主管主辦單位進行查驗、出具審核意見并在《2022年度報紙核驗表》上加蓋公章。
?。ㄈ﹫笫〖壭侣劤霭婀芾聿块T核驗。各報紙出版單位將加蓋主管主辦單位公章的《2022年度報紙核驗表》,連同年度自檢報告、報紙樣報等核驗材料,報送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依法依規(guī)認真核驗紙質材料,登錄“2022年度報紙核驗系統(tǒng)”審核各報紙出版單位填報的信息并審定核驗意見,對重點核驗單位要在調查談話、實地檢查等基礎上審定核驗意見。
?。ㄋ模﹫笏蛧倚侣劤霭媸?。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通過“2022年度報紙核驗系統(tǒng)”匯總、提交本地區(qū)報紙2022年度核驗工作報告、2022年度報紙核驗結果目錄。年度核驗工作報告應包括年度核驗措施及結果、報紙出版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績、遵規(guī)守紀情況、融合發(fā)展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困難和措施建議等。2022年度核驗工作報告和報紙核驗結果目錄須另報送紙質文件。
國家新聞出版署將對重點地區(qū)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本年度重點核驗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抽查檢查,并視情通報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年度核驗工作情況。
五、核驗要求
?。ㄒ唬┚慕M織實施。各相關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迅速行動,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創(chuàng)新管理手段,調整優(yōu)化核驗措施,加強督導檢查和抽查,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年度核驗工作。各報紙出版單位要對照年度核驗要求倒排時間計劃、緊盯填報細節(jié)、嚴明責任追究,安排專班專人負責,按時高效完成年度核驗材料填報和送審工作。
?。ǘ膰缹徍税殃P。要加強填報數據審核,認真進行匯總、分析,確保本地區(qū)數據完整、真實、規(guī)范、準確,對填報數據不完整、不真實、不規(guī)范、相互矛盾以及填報舊數據的予以退回,重新填報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暫緩核驗。要建立重點監(jiān)管報紙檔案,對照核驗重點,同時結合報紙審讀、質量檢查、案件查辦等日常監(jiān)管工作實際,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核驗,并切實按照《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嚴格審定核驗結論,暫緩核驗、不予通過核驗、未參加核驗的要說明原因及擬采取的處理措施。
(三)做好后續(xù)工作。要按照《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關于規(guī)范報刊停辦注銷有關程序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做好年度核驗后續(xù)工作。對不按規(guī)定參加年度核驗、經催告仍未參加年度核驗以及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報紙,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向國家新聞出版署提出撤銷其《報紙出版許可證》的申請。對停刊、休刊、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報紙,要切實采取措施推動其限期轉辦或停辦。對主管主辦單位主動停辦的報紙,要及時向國家新聞出版署報送備案注銷登記手續(xù)。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3年1月31日